How to Be(28)~職場服從者

~Monday,April 02,2012

長官有時候派下工作時,你若是覺得不妥,甚至覺得委屈,你都怎麼處理?

  1. 事成之後,“申訴”是服從的最高原則:老板要你做,一定有他的道理,你硬是要抗訴,成功了又如何?但等到事情做成了,你就一定要把前因後果跟長官說個明白,否則,你的部屬就會跳起來的。
  2. 與其讓長官交辦不該你做的事,不如先向長官說清楚你要如何作好自己的事:這是與長官先溝通,取得信任好辦事的基本準則,為什麼呢?很多人都會想“要是先說了而做不到,豈不糟糕?其實這是另一種原諒自己不夠認真的心態,最好從此以後就養成“先講”、 “即報”的好習慣。
  3. 直接向長官“包工程”是更進一步的優勢作為:長官每天忙於日理萬機,你要是能毛遂自薦,不但是耳目一新,免受長官不明所以的工作指派,而且還可以取得資源,成就事功,何樂不為?

什麼叫思考要正面,剛剛從第一項到第三項的進化過程,就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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