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我們在一起(81)~做了與做成就是有差

~Tuesday, October 29, 2013

工作的時候,千萬不該抱持“做了”就好的態度,因為組織需要的是你要“做成”,舉幾個例子來看:

  1. 長官有交辦工作,就找人開開會,沒結論也沒關係,反正開過會了,對長官有個交待就好,心裏頭圖的就是“畢竟法不治眾”嘛!那萬一會議有結論呢?到時就再施展責任你扛,有福我享的功夫囉!諸位夥伴!可別染上這壞毛病!
  2. 受命辦事,就急就章昭告各方要如何如何配合辦理,也不跟各單位仔細說明上官真正的目標是什麼,諸君覺得這樣子的事會有什麼效果呢?以後各位接辦任務可要明確認知目標,既是主辦,就要預先規劃細節,提出主張,以目標為己任,不要有“管他的,我已經做了啊,沒有功勞,也有苦勞”的心態。
  3. 對老闆的任務要求,從不去思考創新方法,老是用前人用過的舊路數,弄得是活動繼續辦,效果沒人管,浪費金錢與生命,甚至還自得其樂,自認勞苦功高哩!

咱們面對的環境很艱難,任務目標很高,如果你今年訂的計劃跟去年差不多,你就要小心,你可能已經感染前述“做了而不求做成”的壞毛病了,千萬小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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