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w to be(74)想清楚再做,不要讓自己忙,也害別人跟著瞎忙

~ Friday, May 13, 2016

會做事的人,讓大家工作有效率上天堂;不會做事的人,讓大家心情沮喪又瞎忙,所以,與人共同工作應該:

  1. 提出“辦法”要想著目標,檢驗“辦法”要想著成本:比如說,為著監控交易室的進出人員,裝設一支攝影機,對凡是進入交易室的人,都需要簽名紀錄,以利後續查核之用,粗略的看起來,這沒什麼錯吧!又可以達到管控的目的,但問題是一個月後誰去看、誰去檢核啊?最要命的答案就是“各單位自行……”,然後,就會形成作甲類工作的同仁,要兼著做乙丙丁……,那麼,你認為監看電視、查紀錄的工作還會確實嗎?應該不會的!而咱們又真的能達到管制的原始目的?其實,想清楚一點,為了不讓人輕易取得公司交易執行的任何資訊,只要乾脆不准任何理由任何人進入交易室,不就是更簡便的方式?畢竟,交易室多是透明玻璃,要找誰出來,揮揮手就可以了。
  2. 資訊集中化,查詢授權化:常常收到各單位發來詢問與要求填報的mail,還指定什麼什麼時候前要回傳…等,有時還會A單位問完,B單位問,真是人工作業的極度沒效率!而且,經常一灑,可能又是一起寄出的十個mail以上,然後等大家回覆了,則又需要另外統計彙整,那又得花費多少時間與體力呢?對於這樣的事情,為何(1)不先在部門內先匯集需要其他部門協助的項目,一起問,一起答?或者是統一放到系統上,再對各項查詢進行授權?(2)對每件工作的主理部門要徹底熟悉工作程序,該找誰要就找誰,而不要寄了一拖拉庫,還補上一段“若未回覆,視同…”的話語,也讓人感覺不是很感心!我想,經過一些事前的整理,訊息的勾連,就可以從N * M,往下大幅減少到1 *N 或1* M以下,不再瞎忙了!
  3. 要當責有為,困知勉行:承辦任務時,就要針對推進的計畫,做好準備,提出自己的主張,尤其是需要別人配合的案子,萬不可自己沒個底,就先問別人該怎麼怎麼做,然後若真的還是照著別人的想法去做,而最後又沒成功時,反要扣人家麻煩,這就太不應該了!若真的沒經驗,又想不出好方法,可以再去看書,請教同業啊,總就是不能搞得無所為又不扛責,讓大夥一起瞎忙。

上面的壞習慣,有人是做而不自知,有人是推責故意為之,咱們一定要在未來工作的進行中,確實改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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