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、生活與生計(3)~生命的圓滿

~Tuesday,October 18,2011

我結婚多年以後才生小朋友,一貫秉持四不原則是“不想生、不願生、不能生到不會生”,後來經一位基督教友啟示,才改變心意,分享大家:

  1. 生了小朋友,咱們的生命才完整。
  2. 理由是你再怎麼天才,大概也只能記得5歲以後的事,5歲以前的你,究意是如何折騰父母,你是沒辦法感受的!
  3. 所以你應該要生個小孩,看看他們從0歲到5歲的成長,去感知你已忘記的過去,去體會父母生下你的愛與辛勞!

看完今天的小文,有什麼感想?早一點結婚吧,有人在等你;趕快生小孩吧,你的生命自然完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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