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、生活與生計(54)~ 捐錢是利己的利他

~ Tuesday, January 17, 2017

除非你是含著金湯匙出生,要不然你賺的錢就是你工作的報償,但有件事要注意,你賺的錢是不是100%都是來自於你的貢獻,那中間有沒有他人的協助或社會的影響所帶動?咱們又該有什麼衡量的方式與看待“所得”的態度?

  1. 咱們的收入中,一般60%是消費,30%是存了起來的,那麼剩下的10%是什麼?宗教方面有所謂捐出“1/10所得”的作法可資參考!由此,我們可以反推還原“你捐款額的10倍,是你真實可歸屬於努力的所得”,而超過的部分,就該是多的,是社會給予助力的,是你暫時保管的,是你不好老是誇稱自己有多棒的部分!
  2. 如果覺得房貸壓力大,奉養父母也要許多錢,有錢了當然趕緊拿去還,拿去用,這倒也沒關係,尤其是對年青人而言,更是如此!只是要提醒莫放初衷,不要老是用“等我存得夠多了,再一次給大的“作藉口”,畢竟欺人欺己,欺不了天。
  3. 養成捐錢的習慣,還要傳給後輩,因為若是子孫沒這個習慣,就會把一切財富視若當然,在不知感恩下,就會重新落入取之於社會者,社會亦可取之的迴圈,終至家道頹落也。

捐錢不只是在行善,更可貴的用處是在警醒自己:財富是社會的,鑰匙暫時放你那兒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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