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資思考(76)~ 投資有道

~ Tuesday, June 19, 2018

“將第二線的職能,built in在第一線的前方!”

公司在進行金融投資時,有一條“邪惡企業”的禁令,意思是不可以投資於所謂的黃賭毒,也不准買進戰爭相關的國防工業!因為這是一個集合廣大群眾資金,為民眾植福的公益事業自然應該奉行的守則。

秉持善念投資的原則,咱們的價值觀可以再推而廣之,不進行下面交易:

  1. 鑽營取巧,玩弄法條:比如本市內有個區域,就曾流行一種先蓋工業住宅出售,再協調交一筆錢後更改地目的方法,建商與買主從中取利,這之間的整個過程誰都不容易抓出違法事實,但這樣不公正的事,真的可以對其寬容看待嗎?側身轉體鑽小路,不走正道的行徑,鄙之!
  2. 在公司經營上便宜通融,而後,也承認沒講真話:有的企業主為了做生意,或“長遠佈局的需要”,會設立一些體制外的單位,等到被發現了,就說出一大堆理由來解釋他是為了公司好,這種話你聽得下去?請告訴我,下次他又做什麼事,說什麼話的時候,咱們怎麼評斷哪一部分是真,哪一部分是假?
  3. 沒良心:市場上有賣假油、賣毒奶的廠家,你會怎麼看待他們?比如下面附圖,若是在事件發生的低價,抱持龍頭股遇重大事件打擊而股價跌,或許真是可以買到低點而從此大賺,但這樣真的好嗎?視傷人子嗣、斷人根種於無物的企業,不好啊!

如果我們的社會慢慢沉淪,對不道德的容忍力也越來越高時,這絕非好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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