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我們在一起(65)~別當職場迅猛龍

~Monday,December 03,2012

有一種恐龍,你在侏儸紀公園一定有看過,牠身上的三個特色~手短、嘴長、用跳的,是我們職場最不該有的毛病

  1. 同儕中有人成天搭搭叫,誇稱自己有多麼會辦事;當主管的則是碰到工作分派,就只會“轉達”上級指示,叫同仁自己去辛苦、自己去辦,也不會從旁對事情做些什麼判斷,提供應該有的專業建議與幫忙,這種人久了以後,那張嘴巴就會因著用進廢退的道理而發達得很不一樣!
  2. 緊接著,用嘴既然好辦事,那麼何必辛勤幹活?反正什麼事都假手他人,倒也樂得清涼,經久不用的雙手,就會退化得很小支一點點,以後想再靠牠做出點大事兒來,早就沒指望囉!只是要小心一件事,牠的指甲變得很銳利,你要是近距離惹牠,小心牠反擊,造成重傷害!
  3. 只會說、不會做,有大嘴、沒大手,這種人就很怕被別人看穿,所以遇到任務分派,就忙著“跳來跳去”,拼命閃躲被指派工作,就算真的躲不過了,他也會想盡辦法想把成敗責任向外推!

職場迅猛龍的三大特性,實在是造成組織不能當責的主因!如果這些人萬一也變腦殘,那麼,組織就沒機會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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