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我們在一起(69)~當別人都那樣做,你呢?

~Monday,January 14,2013

前二週有所謂教授的“不實發票案”,對這樣的事,咱們的看法是什麼?

  1. 如果是剛做教授,那麼說自己“不知”,或還情有可原,若是已做了一整年,那就說不過去了,總不能支領好處許久許久不知錯,一經舉發後,卻又是另外一付無辜模樣!人家孔老夫子都還“子入太廟,每事問”,領錢的事,難道不問清楚?所以各位夥伴,若是你到職滿一年了,之後再發生的錯,都應該算你自己頭上,愈高階的,愈是!
  2. 當別人在經費報銷上出問題,媒體炒得沸沸揚揚時,您都在看熱鬧?你竟都把自己犯的事兒置若罔聞?你怎麼不即早幡然領悟!那麼,事後被抓到了,你就該為自求僥倖的錯誤心態,付出代價!諸位夥伴日常工作也是該“見不賢而內自省”,如果連這點小勤勞都做不到,那也就太白目了!
  3. 會不會是教授們明知報核流程有錯,卻因環境經久習性的制約而懶於與人有異?若是如此,那麼不禁質疑,課堂上尊奉的“獨立思考”精神,難道是放在書袋子裏參考的?夥伴們一定要理解,判斷是與非,不是“法不治眾”,不是別人都可以,我也可以,否則,你就絕稱不上“優秀”!

“不實發票案”,給我們一個反躬自省的機會,你有多少事(指的不是發票喔!)也有類似的情況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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